防爆減速機長期運行或儲存對潤滑油的使用要求
更新時間:2019-10-22 點擊次數:1865次
防爆減速機是一種動力傳達機構,利用齒輪的速度轉換器,將電機(馬達)的回轉數減速到所要的回轉數,并得到較大轉矩的機構。一般用于低轉速大扭矩的傳動設備,把電動機、內燃機或其它高速運轉的動力通過減速機的輸入軸上的齒數少的齒輪嚙合輸出軸上的大齒輪來達到減速的目的。
防爆減速機在試運轉之前或長期儲存時,為防止減速機內部壓力增大而導致減速機漏油,應首先拔掉放氣閥上的密封條。減速電機出廠時,減速箱內都裝滿了潤滑油。出廠潤滑油的種類符合潤滑油表中一般環境溫度的要求。如選用其他環境溫度對應的潤滑油需額外說明并付費。
如果防爆減速機使用礦物油,應在每運轉10,000小時或每兩年更換一次。如果使用合成油,更換周期是上述的兩倍。如果減速機的運轉條件比較苛刻,應提高更換潤滑油頻率,例如濕度大、高溫或有侵蝕性的環境。我們建議全面清洗后再更換潤滑油。
更換潤滑油之后,特別是運行之后,油位在初期運行的幾個小時內可能會發生變化,這是由于潤滑油是在運行中逐漸填補箱體內空間的。油位的變化仍在許可范圍之內。
根據用戶的需要,還可提供可視油位窗(會產生一定額外費用)。
我們建議在初始運行2小時后,重新調整油位,這樣當設備停止運轉油溫恢復正常后,便能通過油位窗觀察到油位。只有這樣,才使油位觀察成為可能減速機的標準潤滑油是礦物油,如使用合成油需要額外付費。